- 黃一鳴炒作女兒閃閃接廣告,聲稱廣告費最低 11 萬元,并表示女兒蹭王思聰流量相當于王思聰給閃閃 11 萬的廣告費。她還大肆宣傳自己可以隨意蹭人家的流量,放出炫富視頻,并強調自己賺錢沒錯,閃閃賺錢也沒錯。
- 黃一鳴用女兒的賬號發(fā)布視頻感謝品牌方,稱這是女兒接的廣告。之后在直播中也提及女兒接廣告價格比自己還高,為 11 萬。
- 李雨禪實名舉報黃一鳴炒作女兒接廣告,認為其行為已經觸犯
《廣告法》
。
- 不少網(wǎng)友對黃一鳴炒作女兒的行為表示反感,認為其行為不當。
- 黃一鳴面對質疑沒有退縮,反而繼續(xù)高調宣傳自己和女兒能接廣告、可以炫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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