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們的相遇夾雜著利益與欲望,這為關系埋下隱患。
- 第一次分手是因為莊國棟向母親隱瞞黃亦玫是其女友的身份,讓黃亦玫感到未被尊重。
- 第二次分手是莊國棟收到法國公司的入職通知書,去法國工作一事對黃亦玫隱瞞,導致再次產生矛盾。
- 第三次分手是莊國棟在法國想長期發(fā)展,申請永居,未與黃亦玫商量,也未考慮黃亦玫在國內的情況,且對黃亦玫工作有鄙視。
- 根本原因是黃亦玫強烈感受到莊國棟沒把她規(guī)劃在未來,做決定不與她商量,認為自己事業(yè)最重要,不在意黃亦玫在國內的家人、事業(yè)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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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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