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搶新娘這種習俗在不同地區(qū)和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表現(xiàn)和含義。
在我國清朝,這種習俗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現(xiàn)在主要在我國一些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如貴州、土族、瑤族、苗族等,依然保留這種搶親習俗,也俗稱“搶婚”。這種搶親通常是一種形式,男女雙方實際上已達成結婚協(xié)議,男方不出彩禮,女方也不給陪嫁。在結婚當天,新郎和朋友會把新娘子“搶走”,全村人都追著跑。表面上看有點強人所難,實際上是通過這種模式達到“名正言順”的效果。
在吉爾吉斯斯坦,搶新娘的習俗由來已久。在那里,男性只要有了心儀的女性,不管女性同意與否,直接開車過來強行擄走進行婚禮。這種風俗導致很多女性被迫結婚,給她們帶來極大的痛苦。但需要指出的是,在現(xiàn)代社會,這種違背女性意愿的搶婚行為是不道德且可能涉及違法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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