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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原著結(jié)局中,玫瑰離開了莊國棟,嫁給了 59 歲的羅德慶爵士。羅德慶爵士富有尊貴,膝下有三名子女,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妻子離世后他未再娶,直到遇見玫瑰動了再婚的念頭。兒子羅震中對父親的再婚感到欣喜,大姐回國參加父親婚禮看到父親的變化也感到欣慰。為搏玫瑰歡心,羅德慶為她建了新府邸,婚后他不僅精神更年輕,事業(yè)也更有干勁。而玫瑰嫁給他被認(rèn)為并非因為愛情,更多是經(jīng)過利益權(quán)衡后的選擇。有人覺得玫瑰的決定是無奈,也有人認(rèn)為是當(dāng)時她能做出的最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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