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級演員的評選是由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進行的。評選過程分為四個階段:提名階段、初評階段、復評階段和終評階段。在提名階段,相關部門會選擇具有知名度和影響力的演員進行提名,也可以向候選人發(fā)出邀請函。在初評階段,候選人需要提交完整的作品集、概況、簡歷、社會評價等材料供評審委員會初步了解其表演水平和影響力。在復評階段,評審委員會將對入圍候選人進行更詳細的評估,了解其表演藝術特長和未來發(fā)展前景等方面的細節(jié)問題。最終,在綜合考核初評和復評的基礎上,評審委員會將對每位候選人做出最終的評估和排名,根據得分高低來決定是否授予國家一級演員榮譽稱號。評選結果由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