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重新看了次湄公河,才是意識到自己貌似寫的有些不清楚,所以特此聲明一下。
首先李星河想要成為緝毒警的原因是因為陳商是毒販,并且導致李雄的犧牲。
第二李雄并不是算作是緝毒警,只是因為團隊能力出眾被調過去協助抓捕的。
緝毒警沒有墓碑,因為擔心家人祭拜的時候被毒販發(fā)現所以遭到報復,其實前面也是做出了一些提示,但是總擔心有人不了解這點。李雄他們所在的陵園門口有個老人看守,進去的都需要登記,驗證卻是是警方家屬才可以,或者像是吳凡那樣的在職警察也沒什么問題。
文章里的一切都沒有特指什么人。因為我也不認識那些局長,如果有撞名或者同姓的就當做是巧合吧。我雖然不會抹黑他們。但是總有一些事情是從他們那邊交代下來的。大家看看就好。
社會現象的問題我也想過要寫。就比如校園欺凌這一塊。但是因為太過于敏感。不敢保證之后會有其他的。還是看看起點官方會不會對那幾篇文章秋后算賬吧。
現在網上有盜版網站,我對于他們的傳播倒是不在意。很多人不會來起點看我也明白。但是那些網站上用我的名義在做推廣的真的不要去相信。雖然我覺得大家都不傻。那些不可描述的部分。包括掃黃和其他會寫到的地方。因為政策可能會選擇性的跳過。希望大家諒解。和政策對著干的最后結果不是書沒了就是我沒了。我膽子小。
基本上就是這些了。有什么感覺不合理的地方歡迎大家發(fā)表自己的意見。我都會看到并修改的。不能修改的我也會做出解釋或者略微的改動。
最后一點。錯別字的問題謝謝大家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