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行的來講,其實,網絡文學的版quan合tong,已經相當規(guī)范,著作Q人shen權歸作者,著作Q財CHAN權,轉移或授權給簽約方(往往是網絡文學網站、出版機構,還有少部分影視公司、YOU戲公司和漫畫動M公司),通過簽約方運營作品的數(shù)字、有聲、出版、漫畫動M、YOU戲、影視和海外版權,賺取收益,再跟作者,按照約定比例來分成。
這是相對于絕大多數(shù)作者來講,所適用的純FEN成的合TONG。而相應的,已經具備一定知名度的重點及以上大神、白JIN大神的作者,還能獲得數(shù)額不等的預FU稿CHOU,或者在著ZOU權財CHAN權的十三項Q利上,進行特別約定,保留某些特定BAN權。
這樣的作品版Q合ZUO,符合國家FA律規(guī)定,也符合行業(yè)通識,既兼顧普遍,也照顧優(yōu)秀。同時,也考慮到轉移或授權給簽約方(往往是網絡文學網站、出版機構,還有少部分影視公司、YOU戲公司和漫畫動M公司),這些簽約方不是GONGYI機構,而是需要YIN利的市場化的企業(yè)這個角度來講。
目前來講,版Q合同,并不是網絡文學的重中之重,和所謂的急待解決的問題,因為,它本身不是問題,而是延續(xù)多年的正常作品的市場化運作。
因此,閻老師之前提的網絡文學內容發(fā)布時作家作者習慣性的將自己認為有問題的詞,拿*號,或者方框來來代替的問題、打JIE網絡文學D版,就特別具備現(xiàn)實意義和實際意義。只有網絡文學存在這種代替現(xiàn)象,這會造成不完全的閱讀,如果你長期閱讀,倒也沒什么影響,但對于“新入行”的讀者,甚至我們出版社的老編審,權威專JIA,都會覺得不可思議。這個主要以地名、人名為主,不是個例。
建議網絡文學作家作者在寫作時,重視這個問題,盡可能避免有問題的詞的使用,以造成這種不完全閱讀的現(xiàn)象。比如,臟話,肯定是不能用的。將臟話打成*號或者方框更是不提倡。
而網絡文學D版,客觀的講,85%以上的讀者,都是看D版的。如果網絡文學D版能夠得到有效遏止,那么,網絡文學網站和作者的SHOU益,會改善好多,SHOU益增加四五倍不止。特別尤其是對于絕大多數(shù)非大神的網絡文學作家作者而言。
網絡文學作家作者的收RU情況,幾乎比所有行業(yè),都要金字塔得多。真正高收RU了,只有兩三百人,剩下的1700多萬網絡文學作家作者,超過99%的都是沒有SHOU入的,剩下的一年到頭,也就是幾百幾千計數(shù)罷了。
陳老師提出的:探索GUO有ZI本進RU網絡文學平臺的多種形式和途徑,明晰網絡作家的社會職YE身份,協(xié)調處理網絡作家與網絡文學平臺的QUAN益關XI,嚴厲打JIE網絡文學D版,單獨設立全GUO行網絡文學jiang等都是務實,行之有效,而想讓網絡文學,乃至ZG文學未來更美好的可執(zhí)行行的建議。
縱觀當前對ZG網絡文學的爭議,甚至一些別有用心的各類評論,比如,就有人提議,是不是不要把網絡文學做為一個單獨的分類拿出來講,一統(tǒng)為文學,就行了。顯然,這個觀點也是不對的,因為,文學除了體題裁,其實,載體和媒介,那也是相當重要的。
而對于網絡文學網站、網絡文學作家作者,甚至從業(yè)者的處罰問題,我認為,應該發(fā)現(xiàn)一例,就嚴處一例,這樣,才能促進網絡文學健康發(fā)展。
當然,我認為,也有人在抹黑網絡文學,不排斥背后其他因素,最近10年以來,ZG網絡文學出HAI順利,影響越來越大,成為能夠跟M國電影、R本動M、H國HANJU并稱的四大世界新WEN化現(xiàn)象。
最后,要將背德出問題的網絡文學從業(yè)者跟網絡文學行業(yè)分隔開談,不能混為一談。(本文為2019年9月接受某MEITI采F時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