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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與真相

第33章:開庭(2)

嫌疑與真相 風鈴里的刀聲 2272 2019-10-07 09:30:00

  胡文語問完之后,公訴人開始問話了。

  “請問柳小姐,你在未綁架之前……”

  “審判長,我反對,反對公訴人在案件還未審理清楚之前,就使用‘綁架’一詞。

  從剛才被害人的言論中可以得知,被害人除了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之外,并未受到心理、生理及其它各類基本人權的漠視。

  所以,此案究竟是綁架還是非法拘禁,還需要進一步審理。

  而公訴人使用心理學引導案件進展,我認為并不妥當?!焙恼Z舉手反對。

  “審判長,根據(jù)《刑法》第239條對綁架罪的定義可以得知,雖然被告并沒有勒索財物,可是她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的目的是什么呢?是提出不法要求!要求被害人的父親利用自己的社會影響力去找被告失蹤的女兒。

  須知被害人的父親并沒有這種義務。

  這是警察的工作。

  所以我認為使用‘綁架’一詞是適用的,并無不妥?!?p>  公訴人說完還特意看了胡文語一眼,這種把戲還要在我眼前炫嗎?你就這么著急要替被告開脫?或者你只是想單純地打斷我的思路,你未免也太小瞧我了。

  聽完兩人對話,江束衣趕緊拿出手機來搜索了一下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標準。

  他雖然知道兩者有所不同,但量刑標準他還是需要確定一下。

  這兩條罪名非常類似,在《刑法》中的位置也很接近,非法拘禁罪是第238條,綁架罪是第239條。

  簡單來說,綁架是10年起步,最高可達死刑;

  非法拘禁的話,輕微程度在3年以下,中等程度在3年到10年之間,只有情節(jié)特別惡劣才處10年以上;

  按照柳詩詩剛才的供述,加上胡文語反對有效的情況下,曹同山夫婦可能最多只會判3年……

  如果是殺人罪怎么辦?

  故意殺人改失手殺人?失手殺人改激情殺人?激情殺人改神經(jīng)病殺人?

  然后判處神經(jīng)病無罪,送到精神病院?

  再過上倆月神經(jīng)病好了,重回社會?

  無需懲罰!?

  這還有天理嗎???

  我們刑警累成狗好不容易逮到人,你們律師一張嘴,輕輕松松的性質(zhì)就變了。

  江束衣恨得牙癢癢,在他看來,這明顯是綁架無疑。

  這與同情心無關,只關乎事實。

  “審判長,我的被告何時曾提出過這樣的要求?

  誠然,

  在被害人的父親柳董說自己‘3天沒見到女兒’時,被告人之一曹同山也的確說過,自己已經(jīng)有‘5年沒有見到女兒’這樣的話。

  可這樣能說明什么?

  這能說明曹同山在威脅柳董嗎?

  如果,

  你說你3天前丟了一輛汽車,我表示自己那輛車已經(jīng)丟5年了……

  這能說明什么,說明我在威脅你,要你幫我找回我丟的那輛車?

  倘若,

  公訴人真的認為被告曹同山有脅迫被害人的父親,并提出一些不法要求的話。

  那就應該出示明確的證據(jù),明確提供我的被告曾提出過‘你幫我找回女兒,我就把女兒還給你’這樣或類似的證據(jù)。

  我的被告可曾有打電話進行勒索過財物么?

  可曾用任何行為進行過威脅么?

  拿出證據(jù)來!

  錄音,紙張,人證,物證都可以。

  但,

  如果你沒有的話,那說這樣的話是不負責任的。

  這是惡毒的臆想,是誘導性的猜測!

  不要說這是什么暗示!

  不同人對不同話語的理解是不同的!

  你或許覺得對方是在暗示你,可那也許只是對方在附合你的話罷了?!?p>  胡文語侃侃而談。

  “嘩……”臺下觀眾聽完頓時議論四起,這也能辯?這難道不是暗示?

  江束衣聽完之后,心都涼了,我心里有一萬句MMP,不知當講不當講!?

  再一看審判長居然在和周圍的審判員交流了,不給力啊,估計是反對有效。

  “反對有效,公訴人在沒有明確證據(jù)的前提下,不適用使用‘綁架’一詞,但……”審判長說到這里,話鋒一轉(zhuǎn),“辯護律師違反法庭紀律,警告一次,不得再犯!”

  觀眾又是一怔,他哪違反了?人家不是正常說說么?這便是傳說中的各打50大板,和個稀泥么?

  不過,胡文語也沒有多說什么,還說了一聲抱歉。便坐下不再言語了。

  江束衣基本確定了,這事啊,估計也就是個非法拘禁。

  雖然胡文語被審判長警告了,但公訴人仍然感到不快,總是覺得剛才好像吃了一只蒼蠅般的惡心,怎么就不能用‘綁架’一詞了?他現(xiàn)在腦子有點亂。

  但情況還需要繼續(xù),他還沒問完。

  “柳小姐,你平時在家里的時候吃的是什么?”

  “一般吃些澳洲龍蝦,平戶牛肉,鵝肝,鮪魚,羊肚菌,松茸之類的?!?p>  “那你在被拘禁期間吃的是什么?”

  “大白菜,茄子,腌菜,黃瓜……反正都是些之前沒怎么吃過的東西。”

  “都是新鮮的嗎?”

  “新鮮……是什么?”

  “呃……就是……好吧,我換個說法,那些菜都很干凈嗎?譬如你說的大白菜,是不是白白嫩嫩的那種?”

  “當然不是了,大部分看起來就很臟,有一次我還看到有一棵白菜的葉子上面還有一個腳印?!?p>  “那你還說他們沒有虐待你?”

  柳詩詩臉上的表情很是掙扎,過了好一會,才說道:“我的確不喜歡他們,但我覺得也不能撒謊吧,其實……”

  “你想說什么?你只要回答我的問題就好了。”公訴人頓時有一種不妙的預感。

  “其實他們自己吃的也是這樣的,所以我覺得這也不能叫虐待吧。還有,我覺得豬頭肉也挺好吃的……”柳詩詩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小,慢慢的頭也低了下去。

  四周的議論之聲再起,這算是個什么事?被害人居然替被告辯護起來了?

  江束衣心里只有一個想法,這個公訴人還真的是可憐。

  豈知公訴人的心里早就開始罵娘了,像柳詩詩這種富二代被綁架的案子,他以前也不是沒有處理過。其實他的經(jīng)驗還是很豐富的。

  以往的經(jīng)驗告訴他,像這種案子,只要稍稍問問大概的情況,憑借著鐵一般的事實,很容易就辦成了。

  好吧,他也承認,這次一方面的確是有點大意了,并沒有詢問柳詩詩具體的情況,也沒有關心過被害人的心理狀態(tài),只是知道個大概。

  另一方面,柳家小姐一救回來,馬上就被柳家接回家里去了,柳家小姐也不愿意對這件事多說些什么;

  自己上門去詢問的時候,柳志堅給的時間也很短,他能理解柳志堅的想法——怕這事給小姑娘留下什么心理陰影。

  我的錯,我認。

  可再怎么樣你也不可以替被告說話的事吧。

  這種事我從來沒遇上過啊……

  從來沒有啊……

  接下來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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