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廢材一般的穿越人士,在房間里無聊的吹水打屁。
另一頭的包青天忙得飛起。
被征用的東京四少,一人一張臺,在幫過來的人寫告狀的述狀。
那些影視劇里面,嬌美如花,柔弱似水的女人,懵著頭就去敲鼓的,進去了就可以跪著哭訴。這是不可能存在D。
遠的不說,擊鼓鳴冤是因為漢朝那個小娥才有的。
古代的階級等級制度很嚴格,奴隸制度,你想控訴主子?一家都得給你咔嚓掉。
封建制度下,士農(nóng)工商,這是等級!
但你也別覺得小小的農(nóng)和工能搞過商,商人雖然賤業(yè),但是一半都是掛靠在某某家族里面的。
哪家平民要給他們找麻煩,掛卡的家族出的士人就能整死你!
到了唐朝,我們偉大的第一女皇。那款萬惡的舉報箱被很多人詆毀,但是實際效果還是有的。但是不可以匿名,就像現(xiàn)在的實名舉報一樣。匿名會被打屁股!
雖然很多人說唐朝惡吏來俊成一幫,都是靠這種制度來陷害忠良。這實際上是兩個事情。
首先,舉報箱和舉報制度
其次,是人。執(zhí)行的人,監(jiān)管的人。
不能因為壞人拿著菜刀去殺了人,就說壞人和菜刀都有錯。
當(dāng)然,它也不會跟現(xiàn)在的舉報一樣。在這塊,就引用了“親親相隱”的體系,親戚之間,除了謀反等重罪,其余的你的隱瞞。
之所以范老太太要當(dāng)著家里的面說清楚,她跟林員外木有親戚關(guān)系。就是怕林員外到時候扯自己出來。
也是上河村林氏族人吃了虧,但是也沒告狀的原因。因為你告了親戚,自己得挨板子,還得流放。
至于說什么小說和神劇里面,告父母、告祖父母、奴才告主子的,統(tǒng)統(tǒng)要吊脖子的。
還有那些十歲以下的小屁孩,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家,身體有殘疾的人,都被列為不能參與舉報。
不過,古代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家基本都屬于可以橫著走的。沒誰會去得罪他們!
話題轉(zhuǎn)回來。
正常的告狀流程是,你要先去找衙役。然后衙役就帶你去找官府指定的備案的寫狀紙的人,叫代書。
代書不是訟師,訟師在古代不是個好職業(yè)。
《唐律·斗訟》規(guī)定:“諸為人作辭蝶,加增其狀,不如所告者,笞五十?!彼未怯羞^之而無不及,衙門每結(jié)案之前,幾乎必先辦訟師。因為,官府認為,訟師幫別人出了主意,一是可能夸大的被告的罪狀,二是導(dǎo)致不良風(fēng)氣。沒事就上來告狀,衙門可煩他們了。有事能私下解決就私下解決,當(dāng)衙門是菜市場呢?
宋朝時,就有許多以訴訟為生的代筆人及寫狀鈔書的鋪戶,官方還對其進行資格認證,并發(fā)給牌照登記注冊。
據(jù)北宋李元弼所著《作邑自箴》記載,當(dāng)時如要開一個寫狀鈔書的鋪戶,要召三個身家清白且和本縣官吏沒有親戚關(guān)系的當(dāng)?shù)厝俗鞅#?jīng)檢驗核實后,連同保人資料同時注冊。
鋪面門口要求掛木牌寫明訴狀的格式,及其應(yīng)遵守的規(guī)則,然后才發(fā)放一個小木印,用來給鋪戶代寫的狀紙畫押。
當(dāng)然了,狀紙也是有要求的。要用紅筆將所告事項寫在最前面,中間不能有隨意涂改的痕跡,要仔細詢問事主事情的經(jīng)過,不能添油加醋地評論。
不能給70歲以上的老人、孕婦及殘疾人寫狀紙。因為宋朝的法律規(guī)定,原告如果敗訴的話是要受“杖責(zé)”的。所以,朝廷屢發(fā)詔令,除重大事項外,禁止這些人到官府論訴,而應(yīng)該讓他們的家人陳狀。
這也是來上河村找包青天告狀的,都以青壯男性為主的原因。
這么看起來,東京四少是沒資格給人寫狀紙的。
這就是老包的性格了。
我TM的都站在上河村了,一堆堆的人群來告同一個人,你還要我拖他們?nèi)タh城再走個流程?
你們這是想害老子的名聲。
還是想說老子怠政了?
依著老包愛民如子,嫉惡如仇的性格,當(dāng)即,讓東京四少先按格式寫著,待到他們回縣城之后,再讓代書重抄一份,上印,留底。
至于你說刑名師爺?
親,那個職位在明清才流行。
在唐宋,縣衙里負責(zé)這塊業(yè)務(wù)的就是吏。要到州府才有押司官和通判。
現(xiàn)在上河村里,呆著縣衙的縣尉和主簿,還有咱包知縣,有啥不能辦?
你要知道,在古代,這打官司是很費錢的事情。
你要告狀!
行,剛進門衙役先給一筆,才帶你找代書。
代書要了“潤筆費”,再提點你上堂要素。
交上去縣衙,你要讓父母官主意到自己的案子吧,得再給一“傳呈費”。
黑心一點的父母官知道你想早日上堂,或者判的本來就是財產(chǎn)案,會讓你再上交一筆“買批費”。
買到一個當(dāng)天上堂的日子,算你好運了。因為原告是不能出縣衙的,你得住在里面,里面花銷更大。
還要及早給鋪頭們送“酒飯錢”、“車船錢”、“招結(jié)費”、“解鎖錢”、“帶堂費”,讓他們盡快把被告和證人給拖來上堂。
勝訴當(dāng)然好,交了一筆錢之后,就可以離開。
對!你沒看錯。
在宋朝,無論勝訴還是敗訴,都要給錢。
朝廷就是不想你們來打官司。
可是,在利益的驅(qū)使之下,其實大宋打官司都成了風(fēng)氣。
南宋的《名公書判清明集》里面列的判詞,117條,分類就分了22類。
要強調(diào)的是,它并不是所有的,而只是28官員擔(dān)任官吏期間的。
《癸辛雜識》也記述:“江西人好訟,……往往有開訟學(xué)以教人者,如金科之法,出甲乙對答及嘩訐之語,蓋專門于此。從之者常數(shù)百人。”
這些訟師專門教人訟學(xué)與辯論技巧,跟隨學(xué)習(xí)者,通常都有幾百人,連小孩子也接受訟學(xué)訓(xùn)練。
這里的江西人,應(yīng)該是指江南西路。
當(dāng)然,宋朝的時候,江西省整個都在江南西路里面。
有時候,惡毒一點想,王安石寫的傷仲永里面的,江西金溪的方仲永少年,是不是后來去讀訟師了?
讀書當(dāng)官,前期是條非常費錢的路。
然而,訟師比較能掙錢!
噗呲!
O(∩_∩)O
廣南路海豐縣,也是民風(fēng)“剛悍囂訟,五尺之童庭白是非,無端恐”。
五尺童子能夠在法庭上侃侃而談,毫無怯意,顯然也是從小受過訟學(xué)訓(xùn)練的。
說回來說回來。
周圍村子里的人一起來上河村告狀呢。
第一,人多力量大,縣衙木有那么房間關(guān)人
第二,人多大家好均攤費用
第三,聽說包拯是個好官,不會冤枉人。
第四,黃老漢忽悠他們說,張安人起的頭,所以打官司不會有那些亂七八糟名目的費用。
第五,春播大部分都結(jié)束了,萬一要留著住衙門也不怕耽誤種地。
包拯這也是憂郁!
老子上任這么兩年了,快要走人的時候,你給我整個這么大的案子?
這是生生的要讓我引咎辭職么?
官不究,民不舉。
本來好好的,都是范老太太這個事情鬧得!
老包幽怨的看著范家四兄弟,心中的苦水無處可倒。暗暗下定決心:我要被留任,定講你們四人拖去縣衙打白工!
四個頭暈?zāi)X脹,手腕發(fā)酸的兄弟,突然感覺深深的惡意從主桌傳來。不禁各自打了個哆嗦!
富奭和范純祐看著被包圍的四兄弟,心里一陣感概,這案子估計得翻天了。
小小少年郎-富紹庭,在人群里穿來穿去,這里聽聽,那里聽聽,甚是開心。
完全當(dāng)作看熱鬧。
交了狀紙的告狀民眾也沒走遠,為了一小撮,在互相討論。
--你家咋樣?今天能批不?
--某帶三天的餅,夠不?
--不擔(dān)心,剛才范家三郎說,晚間張安人會派粥。還把自家屋子騰出來了。說范家宅子住不下,讓住他那邊去。剛才鋪頭過去看去了。
--嗯!張安人是大善人!
--哎!上河村有福了!
--對了!某的狀紙那個官人念給某聽,某怎么沒聽懂!
--?。磕闶钦l寫的?聽人說,代書不一樣,寫得也不一樣的。
--某是范六衙內(nèi)寫的!
--某是范七衙內(nèi)寫的!
--某是范四衙內(nèi)!
…………
其余人看著那個沒聽懂自己狀紙的,那人咽了咽口水道,
“某是范五衙內(nèi)寫得呀!不是說是張安人親生兒子么?”
張安人謝謝你!
親生的不一定好文采!
富奭和范純祐聽得直翻白眼,老五范高涯一直以文采著稱,估計把狀紙寫成了策論,引經(jīng)據(jù)典了。
富奭示意范純祐去提醒一下,自己也不嫌棄農(nóng)民不通禮儀,跟他們交談起來。
大宋,規(guī)定的斷案時間是,大案為12日,中案為9日、小案為4日。定義的標準當(dāng)然是以錢為標準。價值20貫銅錢的為大案,10至20貫為中案,10貫以下為小案。
而那個下河村老漢告的是殺人案,是刑事案件,在天長縣,應(yīng)該屬于重大案件了。再加上這么多小民同時告一個人。
知縣再怎么瀆職都需要在12日內(nèi)斷案。取保放之,也是有時間限制的。
富奭知道,其實村民更應(yīng)該小心官家的特赦令才是。折騰這么大一件事情,結(jié)果到頭來,變成赦免了?;仡^,林員外肯定不會給這些人好果子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