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救人,掃尾工作
伢子劉那邊,似乎也知道自己私下抓捕百姓,違/法/販賣人口的事,已經(jīng)被寧清舒這行人知曉了。
既然被知道了,那今天就不能讓他們活著離開。
“給我殺!一個不準留!”伢子劉牙一咬,很快就有了決定。
“保護主子!保護公子!”
寧清舒這邊的人,也立刻做出反應(yīng)。
“主子,我讓趙拔劍和羅有護送您和公子離開,這邊由我來斷后?!蔽浼緦幥迨娴?。
寧清舒看了看周圍的敵人,很快搖了搖頭:“退到身后的休息室,以休息室作臨時的防守。”
說到這里,她將一個印章交給趙拔劍,“這是我父親的印章。你腳程快。現(xiàn)在立刻去府衙,將這邊發(fā)生的事告知靈陽縣的縣尉,讓縣尉立刻派人過來增援。若是他們無故推脫、拖延,你可以便宜行事?!?p> 靈陽縣府衙里,一把手自然是知縣,掌管全縣事務(wù)。二把手,就是縣丞,掌管糧馬、稅征、戶籍等事務(wù)。三把手,便是縣尉??h尉主管治安,抓捕盜賊等事務(wù)。
像伢子劉這種,公然在靈陽縣里拔刀殺人,又私下抓捕百姓,販賣百姓……前者肯定歸縣尉管,后者也需要縣尉協(xié)助抓捕,然后歸府衙審理。若是最后定了死刑,按照姜國的規(guī)定,是需要送到郡城,交給郡守大人來定罪。
在下陽郡,只有郡守大人能砍人腦袋。
而這個時期,郡守在治下郡縣的權(quán)利很大,掌管著全郡百姓的生殺大權(quán)。
寧清舒在這個時候,不讓趙拔劍直接去找知縣、去找縣丞,還有幾個原因:根據(jù)這些時日,劉籬通過如意酒樓打聽回來的消息,本縣的知縣是個不管事的知縣老爺,整日只知道吟詩作對、游山玩水,幾乎將縣里的大小事務(wù)都交給了底下的人。
而本縣的縣丞,作為縣里的二把手,趁著知縣不管事,直接大權(quán)獨攬。整個靈陽縣上下,儼然成了縣丞的了。
縣丞本人,卻是個貪得無厭,又睚眥必報的小人。
想要找他辦事,首先得獻上讓他滿意的“禮物”。
這種關(guān)頭,難道還要讓趙拔劍先回一趟侯府,帶著禮物再去找縣丞幫忙?如果真這么做了,等縣丞慢悠悠帶人趕來,就算他們沒事,被伢子劉關(guān)在地下室里的百姓,也被伢子劉成功轉(zhuǎn)移了。
到時候再想治伢子劉的罪,就難了。
相對而言,本縣的縣尉要靠譜一些。
雖無功,但也無過。
想來鄉(xiāng)揚侯府的面子,還是能賣一些。
……
所幸,靈陽縣的縣尉在看到鄉(xiāng)揚侯的印章后,沒有猶豫,立刻點了人馬,趕到西面集市伢子劉的住所。
在縣尉的人馬和趙拔劍趕到之前,武季、羅有、凌波等人,也很好地護住了寧清舒和顧星眸。
等縣尉人馬到的時候,伢子劉的人基本上已經(jīng)被寧清舒這邊的人控制住。所以縣尉趕來,只是來掃了尾,再將地下室打開,把里面被伢子劉抓來關(guān)押的百姓放出來。
地下室的門被打開后,一些人已經(jīng)被折磨得不成人形,還有意識的,以為自己在做夢……
“哥哥,哥哥——”
就在這時,有個臟得跟泥猴一樣的小孩,從人群里沖了出來。
**第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