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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一本通(第六版)

第6章 訴訟參加人

  第一節(jié) 當事人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范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核心要點〕

1.一般解釋和規(guī)定:《民訴解釋》、《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jiān)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2.有關知識產(chǎn)權案件中當事人的確定問題:《關于審理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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