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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一本通(第六版)

第6章 民事權利

  第一百零九條 人身自由與人格尊嚴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憲法〕

《憲法》(2004年3月14日修正)

第37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jīng)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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