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追男…
這種事其實在古代并不少見。
比如大家耳熟能詳?shù)?,卓文君私奔司馬相如。
卓文君是卓王孫的愛女,卓王孫的地位,那是漢朝的巨賈豪富,相當(dāng)于李谷雨前世二馬爸爸的地位,雖然古時候商人的地位并不高,那也是妥妥的白富美啊,而司馬相如當(dāng)時只是個窮小子,但卓文君寧愿放棄優(yōu)渥奢華的生活,無懼生活艱苦,毅然決然的跟司馬相如私奔了。
還有紅拂女夜會李靖。
紅拂女本名張出塵,原為楊素侍女,李靖求職拜入楊素門下,人生初見便一見傾心,后來李靖胸懷大志,在楊素門下難以施展抱負(fù),紅拂女問訊后,連夜找到李靖,表白了自己的心意,隨著李靖浪跡天涯!
其實不光是普通人家…
皇室也發(fā)生過這種事情。
而且比正常女追男要奇葩得多。
漢武帝,也就是李谷雨前世常戲稱的“大魔導(dǎo)師”劉秀有個姐姐,湖陽公主,兩人感情很深,湖陽公主的丈夫這邊剛因病去世,堂堂漢武帝心疼姐姐,就起了拉皮條的心思,她姐姐也不客氣,當(dāng)即表示:“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p> 感情人家早就相中了朝中的大臣,宋弘。
但是,但是…
人家宋弘有妻子?。?p> 而堂堂公主,也不能給人做妾…
于是乎,腦子瓦特了的大魔導(dǎo)師同學(xué)和湖陽碧池,居然特么打算讓人家休了正室,然后轉(zhuǎn)娶湖陽公主…
你說這還是人干的事?
當(dāng)然,人家宋弘壓根就沒同意。
還留下了“臣聞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名言…
這都是古代比較出名的,女追男的經(jīng)典案例。
但是,但是…
您看看這主角都是什么人!
司馬相如,帶文學(xué)家啊,英俊瀟灑,學(xué)富五車,詞賦冠絕整個漢朝,一片《子虛賦》,被后人稱之為賦圣和文宗。
而李靖,托塔天王原型,同樣英俊瀟灑,文武全才,位列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一,功勛卓著,武功顯赫!
這兩人用李谷雨前世的話說吧…
妥妥的潛力股?。?p> 就算是宋弘,雖然在歷史上名頭不大,后人知道的不多,但那也是當(dāng)時有名的美男子,屬于顏值極度在線的那種,東漢吳彥祖,而且瞧人家說的那話,自身品質(zhì)和修養(yǎng)也極好,絕非單純的花瓶。
您再看看咱二爺…
李谷雨看著栽歪著膀子,站沒站相的李處暑,他這模樣倒是不錯,可目光渾濁,眼袋耷拉著,臉上的笑容說不出來的油膩,明顯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李谷雨怎么看,也看不出來他值三千兩?。?p> “難道還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兩輩子的單身狗王,不太了解所謂的愛情。
但李谷雨知道,這種“我偷電瓶養(yǎng)你”的愛情,愛情真不真摯,咱不知道,咱也不敢問,但“偷電瓶”犯法就完事了!
咳,扯遠(yuǎn)了…
憐香姑娘很快便被帶回來了。
是個挺漂亮的姑娘…
身材窈窕,模樣姣好。
而且薄施粉黛…
竟有三分紅妝三分秀,三分文氣一分妖的感覺!
“難怪能成為摘桃樓的頭牌姑娘!”
說起來在古代這種,沒有天秀神妝,沒有變臉整容的年代,好看那就是真好看,確實都比李谷雨前世的姑娘,多了一種“渾然天成”的感覺,因為人家本來就是“天成”,顏值高低主要看天分,而不是技巧!
“三爺…”
憐香姑娘見禮,卻沒抬頭,不敢正眼看李谷雨。
看得出來,她有些局促不安…
尤其是在看到白巖的時候,臉上的紅霞快爬到脖子上了,那可絕對不是因為害羞,到更像是羞愧多一些,而白巖的表現(xiàn)則更加不堪,臉紅脖子粗,那是種不流于形式的憤怒,比死了姐姐還生氣的感覺!
李谷雨看到這情景,心中不由得,有了個大膽,但是卻比較貼近現(xiàn)實的猜測:“這畫該不會是白巖偷了,送給了憐香,憐香又送給了我二哥,然后我二哥缺錢花,就打算把畫給的當(dāng)了?”
A愛B愛C,但C是渣男?
可以,這很狗血劇。
李谷雨定了定神,單刀直入問道:“憐香,你可知我喚你來何事?”
“定是為了那副名畫!”
憐香臉上露出一抹慘笑。
她似乎已經(jīng)料到,會出現(xiàn)今天的事。
但是她顯然沒料到,這件事會發(fā)生在這樣尷尬的場合下。
“我問你,那幅畫,你從何得來?”
“那副畫,那副畫是…”憐香終于抬頭看了一眼白巖,后者臉上的表情五味雜陳,和白巖對視了一眼后,憐香慚愧的低下了頭,卻還是如實回答說,“回三爺話,那副畫,是白公子交給奴家的。”
“果然如此?!?p> 意料之中的事情。
等一下…
“交給?”
李谷雨愣了下,詫異問:“你所言的這個‘交給’,是暫時存放在你那里保管,還是徹底‘贈與’了你?”
這兩者的區(qū)別還挺大的!
如果是后者,那當(dāng)然沒什么可說的。
而如果是前者的話…
事情就更加復(fù)雜了一些。
這種行為,如果放到李谷雨前世的話,那屬于侵占行為,當(dāng)然,這個“侵占”判定的前提,是在這幅畫完全屬于白巖的情況之下,而這幅畫本來就是白巖偷得,屬于不受法律保護的贓物,那這種行為就算是“黑吃黑”了…
唔,不過現(xiàn)在倒是也沒那么明確,且詳細(xì)的法律條文。
但是這依舊屬于案件的細(xì)節(jié),都在李谷雨審問的范圍內(nèi),最后要匯總出報告,作為尹元禮定罪的依據(jù),畢竟在主觀法律條文不夠充沛的大環(huán)境下,客觀的道德倫理因素,同樣也是定罪的一部分依據(jù)!
比如有句話“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這句話在李谷雨前世和現(xiàn)在,有截然不同的效果。
這在李谷雨的前世,是法官和執(zhí)法人員的壓力,因為犯人的罪行還沒達(dá)到死刑的標(biāo)準(zhǔn),但是因為情節(jié)十分惡劣,激起了大范圍的民憤,可法官只能根據(jù)法律依據(jù)來進行審判,于是法官和法律就成了民憤的背鍋俠!
比如大家印象最深的“未成年人保護法”…
有的情節(jié)嚴(yán)重得,讓法官甚至都恨不得,露胳膊挽袖子抽一頓,如果槍斃需要捐款,他恨不得先突突兩萬塊錢的,但是法律明文規(guī)定就在那,在法律沒有進行修改的情況下,法官只能按照法律審判!
你說你讓他怎么辦?
可是在此時,道德層面可是定罪的重要標(biāo)準(zhǔn)!
如果罪犯的行為太惡劣,道德敗壞到一定程度,甚至造成了極大的影響,那么對犯人的量刑就要加重,還是剛才那句話…
在法律條文不夠清晰的時候…
道德,是審判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