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會說話、會寫文章的人,我從小就頂禮膜拜。自認為敏于行而訥于言的我,從小學起就偷偷翻看家里的文學、哲學、心理學、性格學、教育學等書籍,偷偷開始一項“大工程”,改變自己。我從性格入手自我斗爭,妄圖從“粘液質”氣質變成“多血質”;我從寫作入手自我陶醉,各種文體都依葫蘆畫瓢;我從演講開始與緊張搏斗,小學六年級上臺講理想,我當時的理想是什么?直接來個難度大的——作家;我硬著頭皮當班干部,在管理班級的一次次艱難的開口中,強迫自己敢于表達……
回頭看看,那還真不是少年的煩惱!長大了,甚至不惑了,我依然不喜歡表達自己,依然喜歡自己一個人獨處。當然,到現(xiàn)在我也沒當成作家,只偶爾拿文字自娛自樂。
二戰(zhàn)時英國政府一度采取綏靖政策,丘吉爾首次以首相身份出席下議院會議,發(fā)表了著名的講話:“你們問我們的目的是什么?我可以用一個詞來答復:勝利,不惜一切代價去爭取勝利,無論多么恐怖也要爭取勝利,無論道路多么遙遠艱難,也要爭取勝利,因為沒有勝利就無法生存?!弊罱K,下議院以381票對0票表明了對丘吉爾政府戰(zhàn)時內(nèi)閣的支持,成為反法西斯史上的重要事件。
我一直把表達能力當作成功與失敗的“自家事”,對于社會的意義,沒覺得多么重要。重溫這個歷史片段,我承認自己過去的年華過于沉浸于“自我斗爭”了。
表達的確會影響一個國家,絕不會是唯一的因素。丘吉爾的講話如果沒有社會的廣泛共識,必然無法打動那么多的英國人。
傳統(tǒng)文化中,“言為心聲”被我們奉為圭臬。我們認為,脫離了感受感知的孤立的文字,其價值也等于零,糾纏于語言文字的文學作品都是本末倒置。我們期望閱讀一篇作品的時候,是在讀著一個人的生命,生命里流動的血淚。還有更深層的原因,只有大家都遵循“言為心聲”這個原則,人類才能遠離虛偽、故弄玄虛乃至爾虞我詐。
當下這個時代,真誠直爽缺乏表達技巧的人總是吃虧,要么在競爭上崗“一講定天下”中錯過提撥晉升的機會,要么在眾聲喧嘩中的“注意力經(jīng)濟”中引不到“風投”。所以,更多的人進化或者屈從功利與世俗,雷人之語引來歡呼,語言成為炒作利器。在這個快餐文化時代,一個會說話的人——哪怕他說的是假的,比一個不會說話的人——哪怕他說的是真的,天然占有優(yōu)勢。君不見,“言為心聲”棄之如塵,“言為利聲”大行其道。很多微信號編造著打動人心的文章,實質上卻是在推廣自己、推銷商品。試想一下,如果我們這個社會到處飛著披著華麗外衣的“軟文”,我們還能相信誰?
更重要的是,偏向會表達的人,這對同一件事的雙方,是絕對不公平的。理性的萬物靈長,怎會幼稚到只聽其言不觀其行?
所以我想說,綺文麗語可能打動了你,但并不一定可信,還得擦亮眼睛。
我更相信,如果經(jīng)歷滄桑仍能留存下來,仍能打動人心,這樣的話語,必定是最真實的情感表達。
世界之所以傾向于會表達的人,是因為無法提供完全對等的表達平臺。說得好,不等于說得對;說得不好,也不等于沒有道理。坐下來耐心傾聽,你也許會發(fā)現(xiàn)一個全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