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佩最終還是交還給了楚慕憐。
只不過最后的成交銀錢數(shù)額是一萬兩。鳳臻有意為難元澤,三人都心知肚明了。
說實話這塊和田白玉對于皇室家族來說,根本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兒,元澤肯出一千兩,別說買一塊,同等品質(zhì)的買個十幾二十塊的已經(jīng)足夠了。
再不濟點兒,直接隨手賜幾塊給失主,或者給鳳臻也不成問題。色澤品質(zhì)不比這塊好嗎?
還不是礙于這塊乃是人家的身份信物,有著特殊含義。這才寧愿出十倍價錢來交換。
卻不想這女人開口就一萬兩,是不是窮瘋了?
且以目前的情況來看,一萬兩幾乎等于掏他的家底了。
不過鳳臻并無意心慈手軟,無論有心與否,這都是元澤該受的懲罰。他若能有所覺悟,根本不需要鬧到現(xiàn)今這種地步。砸了蘇家前廳,還得平白無故多付出幾乎上百倍的價錢。
而對于鳳臻來說,那一揮散銀票時你瀟灑如風,可曾想過揮出去后會落地成盒,一百變一千?
這是你侮辱人格的代價!想要玉佩,便容不得你答不答應。
不過倒有一點鳳臻是萬萬沒想到,元澤此人雖然品性不高,自己城府已經(jīng)夠深的了。憑著她曾經(jīng)也是站在權謀頂端的人,且深受過算計之苦,這才分辨得出他絕非紈绔之輩。這樣的人卻仍對楚慕憐的話語抱有幾分遵循。甚至更多時候都讓他來代言。
比如說答應支付一萬兩銀子來換取玉佩的事情。元澤當然極力反對過,但楚慕憐的一句“物件有價。未來可期。”便將他整個暴脾氣壓制下去。
因此,鳳臻不得不對這個“楚慕憐”更加好奇,到底有著怎樣本事,竟拿捏得住“一頭猛獸”。
楚慕憐十分守信,的確先告訴了鳳臻玉佩的來歷。
乃是凌家第十一代子嗣,凌傲飛的持有物。
凌傲飛此人,今年四十又八,是凌家第三十九子。凌霜、凌雪都比他晚了一輩,得喚他一聲三十九叔,或者飛叔。
凌傲飛是湎親王的武侍,自幼跟隨,時至今日已經(jīng)四十年了。他們的職責是替今上全國巡查,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在外奔走。
他的體格與常人不太一樣,據(jù)說他出生時便只有小小一團,一看便是母胎發(fā)育不健全,因此并不受家族看重。長大后也并沒有繼承了武將世家的強健體魄,威武雄壯,而是整體偏瘦偏小,比同輩人矮了幾乎七寸。
話雖如此,在家族武力方面的造詣并不輸于人。反而因為先天不足更加勤學好練,據(jù)說凌家甄選武侍之時,他曾經(jīng)打贏過老家長親手調(diào)教出的嫡長子,從對方手中爭來這個隨侍在親王身邊的機會。
他的身手不止了得,由于身段原因,本身對敏捷迅速有先天優(yōu)勢。為了充分發(fā)揮利用,他更加注重夜間潛伏,藏匿,勘探。
不過此人為人正直,與湎親王一樣,一身本事只為勘探邊關要塞中的敵情所使,湎親王若命他著手親自調(diào)查的,便一定與國家安危社稷有關。也算不負所學了。正常時候哪會平白無故插手晚輩之間的恩怨。
如果說執(zhí)著于查出有關林園“陷害”之事,楚慕憐建議鳳臻不必懷疑到湎親王或者凌傲飛身上去,有三個原因。
其一,竟然能從凌家人手中盜取信物,要么對方身手在凌傲飛之上,要么則用了某種厲害手段。
鳳臻乃是一介女子,又只身一人實在不便出面。
其二,雖然皇家的細作遍布全國,但只要鳳臻沒有做出什么有損國體或者社稷的事情,大可放心,他們絕不會故意為難她一介女子。
其三,說來,凌傲飛的玉佩嚴格來說已經(jīng)丟了兩個多月,并且也是在巡查過程中丟失的。離王城足足三千多里。
他一直在尋找,可礙于職責繁重根本不能停留太久。也是聽聞玉佩出現(xiàn)在王城蘇府的丫鬟手上,這才以湎親王的名義修書請三殿下澤出面,代為取之。
而蘇府那件事發(fā)時到現(xiàn)在剛好五十五日,也就是說并非凌傲飛親手所為。另有其人。
楚慕憐還詢問了鳳臻些關于當日林園被毀時,有過什么異常,或者蛛絲馬跡。待聽聞了氣息可能與墨家有些淵源時,他立刻眉頭緊鎖。為表誠意,主動向鳳臻討了這個差事。
“若鳳姑娘信得過我們殿下,不妨交于我們來查辦如何?兩日為限,定能準時還你個清白?!?p> 鳳臻挑了挑眉,元澤查案?呵呵!
但對于楚慕憐,不知為何,她明明是第一次見此人,也同樣病怏怏的神態(tài),深受家族遺傳病折磨而至氣若游絲。
卻意外的讓人覺得很可靠,仿佛那虛弱無比的身子中比誰都有能量,值得信任他。
或許他跟古慕寒是至親,他和古慕寒容貌幾分相仿,他喚古慕寒一聲“家兄”。只要有古慕寒的氣息,鳳臻心中都會不由自主信任。
取玉時,楚慕憐與元澤是親眼看著鳳臻她一手扶門框,脫下鞋子從里面掉出來一塊白玉。
還好,并沒有被剛才的奔跑而損毀。
根本沒注意到元澤那表情,簡直眉頭都要挑到后腦勺了。尤其是將玉佩遞給他時,那一臉震驚后嫌棄至極的表情,默默退了一步連碰都不敢碰。
當然了,誰會想到這女人竟然會把玉佩踩在腳下!還真是……熏眼睛。哪怕藏在褻衣里也比這個正常吧?如此侮辱凌家信物就不怕人來報復嗎?
最后還不是楚慕憐苦笑著收起來的。雖然沒有什么奇怪的氣味,但玉面上有一層細密的汗液。
鳳臻不依不饒,用元澤不屑的話來說“全然不要臉”,得寸進尺地向楚慕憐討了三個許諾。
楚慕憐也只能勉為其難答應著,不過他也是有原則的:一不損害國家利益,二不違背今上禁令,三不殺人縱火。
因為他是個文侍,沒有能力去殺害任何人,更別說國法不容。
鳳臻當然明白,也沒打算讓他去做些什么。只不過目前為止她腦海中所想之事只有一件,且還不可為外人道,尤其是眼前人。
還沒想到有些什么能交給他代勞的,便先口頭上立個約定。待日后想好了,楚慕憐必無條件服從。
兩人走后,鳳臻這才幸幸回到內(nèi)院。
此事在凌雪的帶領下已經(jīng)處理得差不多了。
丫鬟們的仗責罰過了,該搜查的地方也都搜查過了包括自家弋渡院和忘憂院。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如何說服的老夫人。
弋渡院和諾卿院都沒搜查出個結(jié)果來,倒是忘憂院,稀奇古怪的玩意兒找到好幾個,個個價值不菲。想來怕是趙賢還沒來得及藏起來的東西。
趙賢說這是她從娘家?guī)淼?,無論真假根本無人跟她計量。因為此番好戲自然是做給老夫人看的;也因為那堆東西中沒有蘇諾苦尋的夜光杯。
最后,是汐兒上報說看到忘憂院中有人鬼鬼祟祟,以調(diào)查為借口帶著蘇初若姑姑,幾個婢女一起去了忘憂側(cè)院,從一顆被翻新過土的樹底下挖出了夜光杯。
證據(jù)確鑿,二少爺及二夫人都百口莫辯,老夫人失望至極,欲懲罰之時,香兒再按照約定現(xiàn)身,親自指認了蘇顯晴,說不日前她來過諾卿院,以二夫人的名義要走了夜光杯,說是拿去把玩幾日。
蘇顯晴來勢洶洶,根本容不得香兒拒絕。
“當時晴姐姐說只是拿去賞玩幾日便歸還,香兒也沒想到二夫人會如此不珍惜三少爺?shù)男膼畚锛骸Uf不還便不還,還隨意丟棄。可真是……求老夫人替三少爺做主呀!”
哭得那叫一個梨花帶雨,聞者心碎。
以趙賢那張牙舞爪的脾氣定然受不住這番冤枉,拽著香兒又是踢打又是扯頭發(fā)撓臉,拼命喊著“你這該死的下賤東西,竟敢把屎盆子扣我頭上?我沒有!我沒有偷過什么夜光杯!”
此刻,再由汐兒帶領著諾卿院的一干婢女通通跪下所求公道,末了,又假裝問道:“香兒姐姐確定是二夫人指使晴姐姐來拿的嗎?會不會……晴姐姐誤會了二夫人的意思?夜光杯也許真的與二夫人沒關系……”
這一句話說得,可謂整出戲的重點,又表達得恰到時機,把幾人的心理把握得死死的。
一來給了趙賢個臺階加提示,以她的性子,為了保住自身清白,什么罪責都會想辦法推出去,什么事情都會去做。
從當時趙賢的態(tài)度上便可看出,她不住用力點著頭,“對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夜光杯,我根本沒讓顯晴去拿過。是她自作主張見財起意,與我無關!”
二來,挑唆趙賢與蘇顯晴的主仆關系。
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趙賢不是什么三從四德的良媳,所帶出來的丫鬟也定然不是正直之輩。
見自家主子自己做錯事情,卻眼睛都不眨一下地將罪責統(tǒng)統(tǒng)推到自己頭上,不理解,也忍不住委屈當即便與趙賢對質(zhì)起來,抱著個魚死網(wǎng)破的態(tài)度。
由于平時被趙賢寵溺慣了,她可能沒考慮到丫鬟與主人之間的差異。對于越有權勢的人家來說,即便自家媳婦品性不端,秉承著“家丑不可外揚”這話都會強行遮掩下去,絕不外傳。
而丫鬟,若放聰明點兒,有過改過,改不了了要么趕出去,要么關入柴房活活餓死。真正的“死不足惜”。
可惜蘇顯晴沒有看透這個規(guī)則。
吵來吵去,老夫人頭都大了,也容忍不了府中有如此劣行的侍女,當即命人將蘇顯晴直接送官查辦,無論清白與否,永不得踏入蘇府一步。
此事,便也這般了結(jié)完畢了。
只不過,在老夫人見到姍姍來遲的鳳臻時,眼神中仍存有隱藏不了的厭惡,與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