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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年時代

第三百八十三章 要產權

華年時代 衣山盡 3541 2020-11-19 07:00:00

  確實豈有此理。

  陳新和他的前旗石燕離婚時所辦的手續(xù)合法合規(guī),在個人財產上已經做了明確的分割。

  陳新當初是一個農村子弟,和石燕結婚后吃住都在妻家,基本上只是出了一個人,卻沒有帶一毛錢過去,說難聽點相當于上門女婿。

  如此,辦理離婚手續(xù)的時候也干脆,直接在協議上簽字,然后凈身出戶走人。

  至于他們所生育的孩子洋洋按照法律隨母,陳新每月給生活費。

  這是多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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