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隊不費吹灰之力便拿下這伙匪幫,溫特斯并不感覺意外。
他有三支箭、將近四十人,若是還不能解決掉二十幾名流匪,那他可真是白忙活了。
安格魯無意中說對了一點——“打土匪可比圍獵容易得多?!?p> 對于“漁獵部落”而言,狩獵就等同于軍事訓練。
布置路線、規(guī)劃時間、分進合擊,這就是典型的軍事行動。
溫特斯隨著赤河部遷徙時,就發(fā)現赫德人在遷徙過程中每日扎營、拔營...

尹紫電
(共計加更4章,目前4/4). 不知道書友們有沒有注意到。 在此之前,溫特斯對待慣匪的態(tài)度都是“埋了”。沒有審判,也沒有公示。 這是從他的角度出發(fā),最簡便、最干脆的處理方式。 圣吉斯谷是他第一次“明正典刑”處決土匪。 他的心態(tài)其實有了一些改變,所以他才沒有直接殺掉那個酒糟鼻。 殺了,他自己能痛快,但是不能這樣殺。因為他已經逐漸變?yōu)椤肮珯嗔Α?,他必須負有了更多的責任,不能再自顧自痛快、舒坦? [感謝書友們的收藏、閱讀、訂閱、推薦票、月票、打賞和評論,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