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均抱著兔子坐在沙發(fā)上,手上拿著蘿卜遞到白果嘴邊。
但白果卻將腦袋嚴嚴實實埋在爪爪里,說什么都不抬頭了。
兔生就沒有這么丟臉過。
“不吃了?”
要吃,但是沒臉。
就在昨天晚上,他親了面前這個人啊,還親了好久好久,親得氣都喘不過來了。
他是一只有原則的兔子,不能不對昨天的事情負責。
但是,萬一聞均不愿意怎么辦。
真的是很愁。
雖然說這樣的擔心完全是多余的,因為某只閻王不僅愿意,而且非常愿意,如果可以的話,甚至可以自己把自己打包給送上去。
簡直不能更自覺。
但白果不知道,白果還以為是自己的錯。
畢竟兔子的字典里也是有酒后亂性的。
聞均拿著蘿卜往白果嘴邊遞,說不給蘿卜吃當然是假的,這后面這片蘿卜地都是白果的。
昨天晚上就沒吃什么東西,今天早上還不吃嗎?
聞均皺了皺眉頭,抬手準備按按白果的肚子,總不能是吃壞了肚子。
然后下一秒,身上驟然一沉,一片溫軟貼了過來。
白果變成了人形,這個姿勢正好跨坐在聞均腿上,上半身的慣性不受控制的朝著聞均倒去,正好兩手撐在了沙發(fā)兩側(cè)。
Emmmmm,非常微妙的沙發(fā)咚的姿勢。
“你……”
聞均一句話還沒有說完,柔軟的唇就直直的貼了上來。
因為技巧些許不成熟,兩人的牙齒碰到一起,險些把唇磕出血來。
但初生的兔子有些莽,運用著拙劣的技巧,攻城略地。
聞均自認為已經(jīng)是理論上的巨人,實踐上的學霸,畢竟昨天晚上已經(jīng)深刻證明了這個問題。
沒想到,在白果這兒丟盔棄甲。
端著托盤過來的郁壘一走出來就看到這一幕,腳步不停,異常靈巧的轉(zhuǎn)了個彎,從哪兒回哪兒去,把門關得嚴嚴實實。
片刻,門縫悄摸滾出個眼珠子,縮在縫里滴溜溜的轉(zhuǎn)到飛起。
他看到了什么!
是夫人強吻大人?。?p> 這是什么,這是質(zhì)的飛躍,是生命的進步啊!
不僅是郁壘,還有別墅中其他的小兵,在這歷史的時刻,那是一點都沒有錯過。
只不過大家還謹記聞均赤裸裸的威脅,將自己拆得非常精細,偽裝完美。
務必做到我就站在你面前,你看我?guī)追窒駨那啊?p> 非常之嚴謹。
白果主動下的口,卻把自己親得臉紅脖子粗,整個人紅得幾乎著火,閉著眼睛大方闕詞。
“聞均,你放心,我會對你負責的?!?p> 表情分外壯烈。
“你如果不這個表情,我就信了?!?p> “不是,不是,我真的……”
白果著急忙慌的解釋,睜眼一看,對上了聞均含笑的雙眸。
“你又欺負我?!?p> 白果一拳落在聞均胸口,卻沒用什么力氣,只是有些委屈的紅了眼眶。
他是很認真的呀。
下一秒就被人攬進懷里,抱得嚴嚴實實。
“如果你是因為昨晚輕薄了我,要對我負責才說出這話,那就算了,不是什么大事。”
“但若是你是因為喜歡我,離不開我,才說出這話,那我會很高興。”
低沉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帶著一點沉甸甸的心情,白果幾乎瞬間就凝固了表情,并且就這個問題,展開了深入的沉思。
就維持著這個姿勢。
旁邊圍觀的眾鬼一副我信了你個鬼的表情。
他們是死了,但他們不瞎,身為閻王近侍,選拔的第一條就是要四肢五官健全。
還昨天輕薄了我。
笑死,原來這個世界還有人能輕薄閻王大人,是不要命了,還是嫌死得太輕松了。
昨天晚上,咋假裝不知道到底是誰輕薄了誰。
夫人真可憐。
被吃了豆腐還要被這個惡鬼閻王騙。
幾個人八卦八得逐漸口無遮攔,然后慘叫一聲,閉著嘴縮墻角不敢動了。
某只殘暴閻王聽到了,直接把他偷窺的視線掐滅在了搖籃里,廢得徹底。
雖然還能養(yǎng)回來,但是好疼啊。
嗚嗚嗚嗚。
聞均依舊維持著抱著白果的姿勢,只不過指尖悄然騰起一點靈氣,淡淡的繞在白果耳邊,將此起彼伏的慘叫阻隔干凈。
“想好了嗎?”
兩人之間的沉默太久,還是聞均先開口了。
看著白果的時候,聞均第一次有些緊張。
其實他可以順著白果的話說下去,依照白果的性子,以后不管怎樣都不會離開。
但是他沒有這樣做,甚至將事情挑明了,放在白果面前,將選擇權(quán)交給他,然后得到一個未知的答案。
他知道這樣風險很大,但還是忍不住試試。
如果,他是說如果,最后白果還是要離開的話……
那他也不可能成全!
聞均眼神一凝,搭在衣服上的指尖微微縮緊,要是白果要離開的話,他就拿白果是只兔子的事威脅他。
然后把他關在別墅哪兒都不能去,誰也不給見,就給準備很多很多的蘿卜和薯片,每天投喂。
他還不準白果亂動,就一天天的在床上躺著睡覺,吃飽了睡,睡好了吃,路都不讓他走。
這樣白果就會吃成一只胖兔子,就不是現(xiàn)在這只眉清目秀的兔子,出去都沒人要。
那白果就能一直待在他身邊,哪兒都去不了,和他永遠在一起。
看看,多么惡毒的想法。
簡直慘絕人寰,簡直滅絕人性,簡直……干得漂亮。
白果還不知道此時的他的思索是在危險的邊緣瘋狂試探,不僅嚴肅的思考起這個問題,還第一次開始正視他和聞均的關系。
這段時間他一直住在聞均家里,吃他的,住他的,剛開始是因為沒錢,但后來不是了。
晶姐跟他說,他現(xiàn)在已經(jīng)賺了不少錢,上次拍雜志的錢就夠吃很久的胡蘿卜了,甚至還能買下一塊地,可以自己種很多很多胡蘿卜。
但是他一直舍不得走,他覺得這里很好。
有很好的蘿卜地,很好的郁管家,還有很好的……聞均。
好像不知道什么時候,他不管遇到什么事情,第一個想到的都是聞均。
不管是之前的酒會,還是雜志,還是昨天喝醉,好像只要找到聞均,他就一點都不害怕了。
對聞均,他好像有一種天然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