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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秦書

《秦書?通紀》卷16

前秦書 張仕一 1126 2021-08-16 19:25:36

  七年春二月,至自晉陽。

  四月,詔遣大使巡行天下。

  九月,幸晉陽。

  十月,鮮卑余部欲寇并州,聞太宗在晉陽,遂還。是月,吐谷渾寇掠涼州,王平擊破之。

  八年春正月,以楊零為尚書右仆射,加侍中。二月,立楊氏為后。

  三月,策定晉王漾為太子。

  四月,江南大洪,詔諸郡縣賑之。五月,詔以官牛借民,民凡用者,土之所得,三分交官,不再另稅。

  秋九月,帝有疾,至自晉陽。

  冬十一月,帝疾小慚。是月,幽冀大寒,過于往時。

  先是,云南有六詔,互相攻伐,不能禁止,至于昌武初,南詔滅余五詔,遂奄有云南之地。昌武五年以來,時時寇川蜀,七年、八年最為甚,殺害太守、令長,擄掠邊民,益州受其害。

  九年春正月,益州再報南詔劫行人,帝大怒,罪之曰:“囂張蠻夷,擾我邊鄙。往歲不咎,實望自悔。今日更恣,孰不可忍。若不乞降,好自為之!”詔涼州牧王平、益州牧李忠、交州牧遲然將卒十萬伐之,平、忠步步為營,應(yīng)鋒推進,連拔城壘。南詔大懼乞降,平雖許之,而忠乘其不備,銜枚夜進,卷甲兼行,直搗大理,南詔大懼,倉皇出戰(zhàn),遂大為忠所破,忠虜其國王,錄其府庫。遲然將兵驅(qū)掃,遂克定南中。

  五月,詔設(shè)南中都督,以益州牧李忠兼之,綏撫西南。

  九月,林邑寇犯交州。

  先是,交州之西南,諸國林立,林邑國主范齊平定各番,遂強盛,于是圖謀中華。

  十月,詔交州牧遲然、益州牧李忠合兵,大破林邑于日南。

  十二月,林邑國主范齊請降,帝數(shù)責(zé)而許之。

  十年二月,詔復(fù)交、益二州賦稅三一。

  三月,林邑毀誓,復(fù)寇日南,為遲然所破,然欲征討,直帝寢疾,事遂罷。

  五月,帝疾療。

  十一年三月,吐谷渾寇涼、蜀,邊軍力戰(zhàn)擊走之。

  十二年正月,遣使巡行天下,勸課農(nóng)桑。九月,南中諸蠻數(shù)萬落反,詔所在擊討,至于十月,遂平之。

  十三年四月,詔有司修《二臺故事令》。

  十四年六月,河北大水。

  十五年,齊魯大蝗。

  十六年正月,遣使巡行天下,勸課農(nóng)桑。六月,陳郡有賊數(shù)千反,為所在討平。

  十七年,關(guān)中大旱。

  十八年五月,帝疾篤,大赦以求福。

  六月廿一,帝召太尉、錄尚書事、特進趙之揚,尚書左仆射、侍中楊零,尚書右仆射、侍中鄧甫三人入宮,次第入見。

  帝先引楊零,與之語曰:“太子年幼,恐尚不能臨決大事,今天下初定,內(nèi)外有憂,汝為皇家舅氏,宜與皇后盡心輔佐幼主,以安朕心。”零泣涕叩首。

  零退,再召趙之揚,與之言曰:“卿宿將老臣,朝廷柱國,滿朝莫有重之。幼主沖稚,卿先帝股肱,朕之所賴,宜保衛(wèi)河山,勿有差池。夫楊氏者,若盡心葉護皇家,托卿屈身其下;若有牝雞司晨之事,卿當(dāng)為宗廟計(注曰:此言頗系后事)?!敝畵P曰:“臣幸受先帝所拔,得顯行伍;賴陛下錯愛,忝列公卿。必當(dāng)戮命輔佐,鞠躬盡瘁,死而后已?!?p>  之揚退,又引鄧甫,曰:“卿當(dāng)朝名門,德高望重,當(dāng)教導(dǎo)新帝,使其能懷納萬民,福澤蒼生,此朕之遺愿也。”甫叩頭再拜。

  是日,帝崩,年四十八,謚曰武帝,廟為太宗。遺詔傳位于太子漾,以趙之揚、楊零、鄧甫為托輔,以趙之揚為太尉、錄尚書事、特進、侍中、假黃鉞,以楊零為司徒、錄尚書事、特進、侍中、假節(jié)鉞,以鄧甫為司空、特進、侍中、假節(jié)鉞。太子即位,時年十四,改明年元為延昌。

  七月,赦天下。

  十月,詔遣使巡行州郡,以考黜陟。

  ——(張仕一)《秦書?通紀》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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