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律令.錢律》中有數(shù)條與盜鑄錢有關的法律,有如:“盜鑄錢及佐者,棄市。(簡201)”、 “智(知)人盜鑄錢,為買銅、炭,及為行其新錢,若為通之,與同罪。(簡203)”的嚴厲刑罰,也有:“捕盜鑄錢及佐者死罪一人,予爵一級。其欲以免除罪人者,許之。(簡204)”的豐厚獎賞。
而當年呂王呂嘉所犯的,便是:“故毀銷行錢以為銅、它物者,坐臧(贓)為盜。(簡199)”、“為偽金者,黥...
《二年律令.錢律》中有數(shù)條與盜鑄錢有關的法律,有如:“盜鑄錢及佐者,棄市。(簡201)”、 “智(知)人盜鑄錢,為買銅、炭,及為行其新錢,若為通之,與同罪。(簡203)”的嚴厲刑罰,也有:“捕盜鑄錢及佐者死罪一人,予爵一級。其欲以免除罪人者,許之。(簡204)”的豐厚獎賞。
而當年呂王呂嘉所犯的,便是:“故毀銷行錢以為銅、它物者,坐臧(贓)為盜。(簡199)”、“為偽金者,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