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辰正(上午八點),展淵、王進功、季先,入見吳浩,匯報如下:
時青舊部,離營者一千四百一十五人,留下來的,一千四百一十六人,剛剛好對半。
馬匹、甲胄、弩,都留下來了。
離營者中,包括時青堂叔時全,此人算是時部的第二號人物。
吳浩笑道,“好!等于替我們甄別了!省了我們多少事情?余下這一千四百一十六人,嗯,可以發(fā)犒賞了!還可以發(fā)個雙份兒!哈哈!”
“是!”
“時青首級,傳示泗州諸縣!要明示:此人是因殃民而被正法的!然后,再諭以禍福順逆,看看,有誰歸宋?有誰留金?”
“是!”
吳浩殺時青,擺在第一位的,確實是為嚴肅軍紀。
認真說起來,吳浩還沒打過什么大仗,團滅完顏文通,固然是不折不扣的大捷,然由始至終,盱眙這邊兒,不過就射了幾支火箭,也不曉得好不好算成“大仗”?
實戰(zhàn)經(jīng)驗雖有限,但吳浩信奉“紀律是第一戰(zhàn)斗力”,像時部這種一身惡習的軍隊,只能打順風仗,不加徹底改造,非但派不上什么大用場,還會像病毒一般,感染、侵蝕神武軍。
所以,這塊爛肉,必要盡快剜掉了它!
哪怕冒激變的風險。
事實上,因為計劃嚴密,準備充分,兵變并未發(fā)生,時部二千多人,只能眼睜睜看著大頭目被斬首,一點脾氣也沒有。
由此也可以反證,這種依靠奸淫擄掠維持士氣的軍隊,其實并沒有什么真正的士氣。
事實證明,殺時青,非但對時青舊部,對神武軍,也是極大的震撼或曰教育。
在普通士兵眼中,時青是“大將”,一般來說,整頓軍紀,殺的都是中小軍官——就像完顏文通那樣;時青,那可是“鈐轄”,算是一軍之主,說殺就殺了?
誰想得到?
真正是三軍惕栗!
從此,對“紀律”的執(zhí)念,才真正融入神武軍骨髓,成為這支將無敵于天下的軍隊的最重要基因。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吳浩也是欺負時青是個新降的“紅襖賊”,殺了就殺了,朝廷不會有人說啥閑話,這個鈐轄,若是朝廷正經(jīng)經(jīng)制,吳浩就只能彈劾,不能擅殺,目下,他只是個知軍州,還不是方面大員,沒有“擅殺大將”的權(quán)力。
其二,為排除定時炸彈。
“定時炸彈”是誰?
就是時青啊。
時青叛金、降金、再叛金,反復無常,這種人,本就不知“忠誠”為何物,說翻臉就翻臉的,因欲壑未填,已露出了明顯的離心傾向,已不可以如王義深所說的,若金國大軍來攻,防務上“倚重”之——剛好相反,到時候,這個時青,只怕說“反正”就“反正”了!
因此,吳浩不能不先下手為強,提前拆除這顆“定時炸彈”。
其三,如他向展淵等人交代的,為招降泗州諸縣。
照吳浩看,百年水患,兵隳不斷,淮南對宋有怨,淮北對金,向心力更加有限——日子過的苦,懷念前宗主,這是被占境土人民的基本心理,他有六、七成把握,有時青這顆頭顱為號召,泗州諸縣,可以不戰(zhàn)而降。
號召?是啊,我殺時青,是因他禍害泗州人民,我為泗州人民除一大害,泗州人民不該簞食壺漿以迎王師嗎?
會不會有人斥我“殺降”?不會,我只殺時青一人,時部數(shù)千將士,皆來去自由,怎可說我“殺降”?
泗州治下,有盱眙(您沒看錯,金國也有個盱眙)、淮平、臨淮、虹縣等四縣,盱眙是首縣,縣治、州治同城,拿下州治,等于拿下縣治,所以,尚未奉降者,淮平、臨淮、虹縣也。
淮平亦臨淮水,東距州治,不過二三十里路,算是“密邇”,時青屠的那條村子,就在淮平境內(nèi),時青首級傳示到淮平城下,城上二話不說,立即開門出降。
感動不感動的另說,關(guān)鍵是淮平距州治太近了,城中又未駐扎金朝的經(jīng)制軍隊,既無心、也無法抵抗宋軍的攻擊。
接下來是臨淮。
名曰“臨淮”,其實并不真正瀕淮,而是位于州治以北五十余里,可算是泗州城的北大門,欲守泗州城,必先守臨淮,臨淮若不在手,泗州城門戶洞開。
臨淮也沒有金的經(jīng)制軍隊,不過,民團的力量不弱,有一千二三百人,并不是不能一戰(zhàn),知臨淮縣名叫黃文,頗為猶豫,但統(tǒng)帶民團、名叫戴栗的卻不猶豫:一戰(zhàn)個屁!
今春的戰(zhàn)事,都在宋境,俺們臨淮,明明不是戰(zhàn)場,但仗打完了,卻一片蕭條殘破,為啥?還不是因為“匪過如梳,兵過如蓖,官過如剃”?大軍過境,臺面上需索無度,臺面下奸淫擄掠,多少農(nóng)戶家破人亡?囚攘的,這個大金子民,老爺不想做了!
黃文眼見若不從眾意,無需宋軍進攻,自己就得步時青之后塵,于是,繼淮平之后,臨淮亦開城出降。
接下來,是虹縣。
不過,這一回,吳浩碰了個軟釘子。
虹縣在泗州城西北方向,直線距離一百五十里左右,西距宿州,已經(jīng)不遠,知虹縣名叫仇自明,對泗州來人如是說:
吳副都統(tǒng)制軍紀嚴明,我是很佩服的,不過,我若獻城,朝廷大軍來攻(這個朝廷,自然是指金朝),虹縣首當其沖,城破之后,必老少無遺,我為民父母,不能陷民于水火,只好請吳副都統(tǒng)制見諒了!
來人暗示:宋軍破城,虹縣不一樣“老少無遺?”
仇自明笑一笑,“其一,吳副都統(tǒng)制愛民如子,即便破城,亦必只誅仇某一人耳——千刀萬剮,悉聽尊便!又豈會殘民以逞?不至于!不至于!”
頓一頓,“其二,虹縣南距州治,己近二百里(指道路長度,非直線距離),吳副都統(tǒng)制畢竟兵力有限,深入敵境,似乎……太冒險了些?欸,吳副都統(tǒng)制是最知兵的,這個……不至于!不至于!”
嘿!我這個暴脾氣——
話說,這個仇自明,有點子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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