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爭吵的最后是分居
一次激烈爭吵后,小區(qū)物業(yè)給我來電話,告知我家正在搬東西,確定一下是不是在搬家。
我電話過去,李雅沒有接聽。就這樣,她和岳母帶著女兒搬離我們住了7年房子,回到她爸在禾花湖邊的別墅。7年前是我從那幢別墅里把她接過來的。
都說“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而“分開”只需一個人做決定。
在失敗的感情經營中,我專注事業(yè)而忽略她與親人,面對種種的不如意,開始了長期的抱怨。處理矛盾時表現(xiàn)無能甚至選擇了逃離,以致于獨自一人跑去廣州工作了兩年。
矛盾發(fā)生后,岳父唯一一次單獨找我,從他平和的語氣,我理解他是來勸和。
“阿聿,沒有父母想自己的兒女離婚的。我也是過來人,現(xiàn)在是三婚~”岳父推心置腹地說。
既然是勸和,就免不了羅列矛盾。那晚從他口中講述了李雅向他訴說的一堆對我與我原生家庭的種種不滿。
在我聽來,這些都是她感性上的臆斷,并不客觀;并且放大了個別言語與行為的嚴重程度。我靜靜的聽著,努力平復內心的波瀾。
不幸的婚姻,雙方都是痛苦的。當我聊起往事,甚至委屈難受得當著岳父的面流下了淚,我訴說李雅不尊重我,不體會我的辛苦,不理解我的事業(yè),不尊重我的父母……
婚姻矛盾就如李雅后來說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根本就沒有對錯,更沒有贏家;只在于能做多大程度的理解與包容妥協(xié);遺憾的是我們都沒有做得到。
人要是到了脆弱與孤獨的時候最需要的就是有所依靠,而毛琪琪的溫柔與陽光的微笑帶給我最需要適時的撫慰。然而她在感情方面的極度敏感也顯露出來,開始為一些小事,隔三差五用冷戰(zhàn)的方式來表達著對我的不滿。
在過往的感情生活中,我是從來未應對過類同的事情。正如我不會處理婚姻關系一樣,所有的一切在我看來的雞毛蒜皮都是如此的棘手與缺乏高情商的擰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