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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領(lǐng)證,老公竟是頂流影帝

第二十八章 就是個普通人

  盛斯年本來打算去一個更好的地方,比如三亞或者海南那樣的城市。

  至少有很多觀光的地方,也可以四處游玩。

  沒想到這個提議,剛一說出口就被林歲歲拒絕了。

  主要原因就是,太貴了!

  衣食住行,他們不是要去住三天兩天,至少要十五天,一天費(fèi)用至少要一千塊錢左右的酒店,實在是太奢侈了。

  林歲歲目前還背負(fù)著買房子欠下的債,林志業(yè)那邊關(guān)于母親的遺產(chǎn)的錢也沒有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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