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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歌

第三章 曾見過

大商歌 空想的芥子 2013 2019-02-17 21:21:16

  凌云決在殷墟城待了半年,金銀細軟打點無數,吃的是咸菜蘿卜,卻終于帶著書童進了只有達官貴人準入的太學府。

  那年,他年方十四,見到了豆蔻年華的獨孤流云。

  “這位同學,讓一下?!边@是獨孤流云對他說的第一句話。

  那一刻,凌云決面紅耳赤,心臟驟停,從此他便知道了心動的感覺。

  獨孤流云白天總是一幅慵懶又漫不經心的樣子,在其他學子還在疑惑此言何解的時候,她已經看完了一本又一本書。

  獨孤流云著實是天才,夫子教不了,索性也不教她,只是隨便她怎么玩。

  太學府一年一度的大考,她拎著馬鞭,到處左看右看,把自己當成了監(jiān)考,夫子樂得輕松,自顧打呼嚕去了。

  獨孤流云每閱一張卷子,就隨便點評幾句,竟不失公允,底下無數學子,見她到面前竟比見到夫子更戰(zhàn)戰(zhàn)兢兢。

  “這一篇和前朝大學士的擢答賦沒差幾個字吧,這也算你自己的答卷?”

  “有意思,乍一看慷慨激昂字字肺腑,仔細想想其實啥也沒說,看不出來,你倒是個大馬屁精?!?p>  “因果混亂,狗屁不通呀。”

  ...

  每過一人,便多一張愁眉苦臉,獨孤流云才不管這些,依舊走向下一人。

  凌云決一緊張,墨汁撒了。

  獨孤流云愣了愣,感嘆道:“真是服了,竟然還有毛筆都拿不穩(wěn)的。”

  哄堂大笑,凌云決臉紅如血。

  獨孤流云倒是面色如常,走回自己案前,這時大家才想到獨孤流云也不過是一名考生而已。

  只見她揮毫而就,洋洋灑灑七百余言,又是當之無愧的第一名。

  凌云決心中為她高興,只是獨孤流云依舊無精打采的,心思早已不知隨樹梢黃鸝去了何處。

  凌云決第一次見獨孤流云眼中有些精神,是那天夫子帶來了金弓長薪箭。

  滿堂學子輪流試弓,卻無人能拉開,輪到獨孤流云了,她躊躇滿志地拉弦,豈料小手嬌嫩,竟被弓弦劃開一道口子。

  她委屈地吮著手指,有些不開心。

  最后一人是凌云決。

  他陰著臉走上講臺時,頗有一番風蕭蕭兮易水寒的悲壯感,他不知道男兒拉弓搭箭為何,只看到這個該死的東西劃傷了她的手。

  他拼命地撕扯著金弓,任憑弓弦勒進了自己的手,血沿著弓弦一滴滴往下流,仿佛無所覺,一心認定要把這個該死的東西扯成兩半。

  太學府誕生了一個少年天才,十四歲便能拉滿金弓。

  獨孤流云在臺下看呆了,那是她第一次從同齡人身上看到似乎有什么在發(fā)光。

  從那天起,獨孤流云不再慵懶,也不再無所事事地聽黃鸝鳴叫了,總是干勁滿滿地,小小的身軀里仿佛寄生著無窮的精力。

  那是一個黃昏,凌云決回返去取自己的課本。

  他見到獨孤流云一個人拿著金弓,熟練地拉開弓弦,似乎已經偷偷練習了許多遍。

  長薪箭出,嚇跑了樹上唱歌的黃鸝,獨孤流云一蹦老高,開心地笑了。

  凌云決也跟著笑了,這是他唯一一次見到她笑,笑得那么快活。

  這一霎,凌云決才意識到,獨孤流云也只是個十三歲的女孩子而已,只是,她太強大了,強大得有些寂寞。

  笑完,獨孤流云拄著弓背,臉上又浮現一絲慵懶和惋惜的神情。

  凌云決突然有了一絲明悟。

  他開始偷偷觀察,知道獨孤流云總在放學后練一百五十箭,他便回去練三百箭。

  他無事便為獨孤流云整理書案,記下所有的書名,回去挑燈夜讀。

  然后在又一次的金弓試演課上,獨孤流云隨手表現出一騎絕塵的水平。

  凌云決依舊壓軸出場,只是這次沒有了悲壯感,有的只有從容與自信,他一箭擊落獨孤流云的排名。

  獨孤流云笑了,眼中竟掠過一絲欣慰,只恢復了幾天的懶散一掃而空。

  從那之后,太學府中再沒人聽過黃鸝歌唱。

  精神抖擻的獨孤流云,和頂著熊貓眼的凌云決,成了太學府兩道風格迥異的風景。

  獨孤流云如此漂亮又優(yōu)秀,喜歡她的自然不會只有凌云決一個。

  可以說,太學府里所有男的,除了幾個斷袖,都心儀于她。

  獨孤流云也知道,面對鋪天蓋地而來的情話綿綿。她感嘆,這總不能怪我吧。

  年級輕輕的凌云決心中酸楚,不甘自己只能在心底說愛,連夜寫了一封情書。

  想趁獨孤流云練箭時,四旁無人,遞給她。

  豈料他猶豫了一刻,殷墟大賈的兒子已經搶先一步。

  這次獨孤流云沒有一如往常,開兩句玩笑或者干脆一腳踢開,而是面色嚴肅地看著對面,竟似乎是在認真考慮。

  凌云決猛吸一口涼氣憋住,心里拔涼拔涼的,直想沖出去,哪怕大喊一聲,我喜歡你,再死心得痛快。

  獨孤流云接過對方手中的信。

  凌云決心中劇痛,鼻頭一酸,只欲淚落。

  豈料獨孤流云將信揉成一團丟在地上,嚴詞喝道。

  “同窗學子,多為王侯之后,我不好與他們計較。但士農工商,你居末尾,怎可不認清自己的本分。若被人知曉,你膽敢寫這封信就已經犯了死罪。你現在把它吃了,我不與你計較...”

  凌云決不知道后面還說了些什么,也不知道那男孩有沒有吃了那封信,只是他失魂落魄地出了太學府,心里空落落的,自己也不知道是何心緒。

  不是失望,不是傷心,更不是開心,倒似是憤怒。

  他腦子里不停閃過爺爺臨死前死死地攥著他的手,才不是想說要他迎娶什么王員外的女兒,翻來覆去只有四個字。

  捅破這天,捅破這天...

  他再沒回太學府,帶著書童,義無反顧地離開殷墟城,去了秋獵之地,一身兵服,日日養(yǎng)馬。

  他知道自己捅不破這天,但兵服五年,他以通商為借口,可以求得一個離開的機會。

  既然捅不破這讓人喘不過氣的天,那便離開吧。

  凌云決這樣想的,只是沒想到。

  自己還會機會再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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