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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夫君我罩著

003.洛水

廢物夫君我罩著 香菜菜 2010 2020-08-02 00:00:00

  這水毒芹的解藥,芯片里有資料,很容易就能配出來。

  水毒芹不再是威脅,同時又是最好的天然防御,所以朝歌打了個主意,端了山賊老巢,借著山賊這些年積累的銀兩,在這無名山安頓下來。

  險峰景絕,浮嵐暖翠,無名山上,別有洞天——

  山頂融化的雪水,沿著一條小溪匯入山間的一汪寒潭,清溪一路,芙蓉泣露香蘭笑。

  潭水一側(cè)是傾瀉的瀑布,瀑頂終年有一道彩虹,朝歌把院子建在寒潭另一側(cè)。

  風(fēng)光絕好。

  這三年,在這無名山上,朝歌過得平靜安逸,吃飯睡覺,散步打盹。待的無聊了,就下山去打理藥鋪,日子簡單富足,好像過去那十多年,真的只是噩夢一場。

  身上漸漸回暖,東方欲曉。

  小桃給朝歌披上鶴氅,讓她坐在薰籠旁,烘干濕頭發(fā)。

  廚房送來熱牛奶和包子,小桃也有一份。

  “這東西剛開始喝覺得怪腥氣,喝習(xí)慣了覺得還挺好喝的。”

  小桃端著脂白的陶瓷碗,喝著喝著,忍不住感嘆——

  “這種稀罕東西,就是在安陽城,普通人家的小姐都喝不起,真不敢相信我一個小丫頭居然天天都能喝!”

  朝歌笑笑沒有說話,給小桃夾了一個包子。

  牛奶在這地方確實稀罕,不僅是貴,很多時候是有銀子都買不到。但好在黎城作為兩國交界的邊境第一城,商貿(mào)發(fā)達,只要有銀子,每天買一罐新鮮牛奶不算難事。

  叩叩——

  敲門的聲音打斷了小桃的話。

  畢竟是在尸山血海里趟過來的,所以朝歌對血腥味異常敏感,屋外的人才抬手敲門,她就聞到腥甜的氣味了。

  朝歌放下已經(jīng)抬到嘴邊的瓷碗,開口道,“先去藥房處理一下身上的傷,我在花廳等你。”

  雖然沒見到人,但屋外的人還是畢恭畢敬地彎腰抱拳,“知道了,師父?!?p>  朝歌開口,小桃也知道屋外的人是洛水了。

  以前還驚奇自家小姐怎么連個聲音都沒聽到就能猜出來人,但現(xiàn)在已經(jīng)見怪不怪了。

  “吩咐廚房給他準備點清淡的吃食?!?p>  朝歌說著喝完碗里的牛奶,站了起來,“小桃,幫我梳頭吧?!?p>  “好!”

  小桃嘴里還塞著半個包子,說話有點含糊不清,“小姐,給你梳百合髻吧?”

  “挽起來就行了。”

  “就知道你要這么說……”

  小桃努努嘴,從檀木盒里翻出一根細白如羊脂的發(fā)簪,“那今天就用這根祥云玉簪吧!”

  “聽你的?!?p>  在這個地方,不論男女,如果披著頭發(fā)出門,是會被當成瘋子的。

  但和男人不同,女人的發(fā)髻太復(fù)雜了,就算是像小桃這么手巧熟練的,梳一個最簡單的靈蛇髻,差不多也要花半個小時。

  朝歌覺得麻煩,想把頭發(fā)剪短,才動了一剪子,小桃就哭天抹淚了大半個月。

  這里有忌諱,女人斷發(fā),死后不得入輪回。

  能不能入輪回,朝歌倒是一點都不在意,但不忍心這小丫頭把眼睛哭得跟桃子似的,所以剪短發(fā)的事,就不再提了。

  但朝歌確實怕麻煩,所以除了小桃技癢的時候,會讓她梳個復(fù)雜的發(fā)髻以外,平日里都只是用一根發(fā)簪把頭發(fā)挽起來。

  時間久了,小桃就把興趣轉(zhuǎn)移到了發(fā)簪上,朝歌屋子里有六個上好的檀木梳妝盒,全是用來放各種簪子的。

  *

  花廳。

  朝陽穿過薄霧,敞亮的花廳里插著今早從后山采的臘梅,玲瓏的花瓣上還帶著露珠,香氣撲鼻。

  山間鳥鳴聲清脆,寒溪湛湛,流水泠泠。

  “師父。”

  進來的是個十四五歲模樣的少年,有點瘦,但是很結(jié)實,眉眼間有些許稚嫩,但眼神卻透著老練。

  頭發(fā)高束,腰帶系得很緊,很是精神。

  朝歌坐在鋪了軟墊的靠椅上,手撐著腦袋,闔著眼。

  “趁熱,把東西吃了?!?p>  洛水看了一眼閉目養(yǎng)神的少女,聽話地坐下喝粥。

  碗快見底,朝歌才悠悠地開口——

  “洛水,我教你時,說的第一句話,你可還記得?”

  “記得?!?p>  少年抿唇,一字不差地背出來——

  “凡所及之事,若非把握萬全,當舍。”

  朝歌睜開眼睛,立直身子,看著坐在桌邊的人。

  “那你照做了嗎?”

  洛水猶豫了一下,沒開口,也不敢去看朝歌的眼睛。

  “半月后就是尹廣梁的壽辰,屆時刺史府人多眼雜,是動手的最好時機,這不用我說吧?”

  洛水放下筷子,點了點頭,還是沒有說話。

  “那為何昨日動手?”

  朝歌語氣變得嚴厲,因為小憩有點朦朧的眼睛,頓時變得清明,如同院子外的那汪寒潭,無波無瀾,但深不見底,透著寒意。

  洛水沉默了一會,才開口——

  “算著日子,這幾日應(yīng)該啟程去安陽了?!?p>  朝歌一愣,明白了洛水的意思,也明白了他為什么寧愿冒險,也要提前完成暗影閣接的任務(wù)。

  他不放心自己一個人去安陽。

  洛水是朝歌從山賊窩里救出來的,三年前他不過是十二歲的小孩子,不知道被關(guān)在山寨里多久了。

  他不記得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家在哪里,沉默寡言,瘦瘦小小的。

  但是他的眼神像一只小豹子,尖銳,倔強,充滿防備,朝歌第一眼就覺得這眼神像小時候的自己。

  朝歌把他留在了身邊,起名洛水,把自己會的都交給他。

  他叫朝歌師父,敬她,護他。

  他確實有天賦,不過三年,他就成為了暗影閣懸賞令最多,年紀最小的暗影。

  “尹廣梁死了?”

  洛水點頭,“已將他戴扳指的右手送到令主指定的地方了?!?p>  令主,出賞金,請暗影閣下懸賞令的人。

  朝歌站起來,抽走琉璃瓶里的一枝臘梅,放在鼻尖嗅了嗅,“三個月內(nèi),不準再接懸賞令?!?p>  “是?!?p>  “安陽也不準去了,好好養(yǎng)傷。”

  不像剛才那么聽話,朝歌才說不讓他一起去安陽,洛水條件反射般地站了起來,“不行!”

  朝歌眼睛一瞇,“怎么,我的話,不管用?”

  “不是......”

  洛水沮喪地垂下了頭。

香菜菜

洛水上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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